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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普通货运经营许可制度改革 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取消

道路普通货运经营许可制度改革 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取消

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修改《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的决定,明确取消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的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这是深化道路运输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减轻基层小微货运经营者负担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促进道路货运行业健康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长期以来,我国对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实行行政许可制度,从事普通货运的车辆和驾驶人员需分别办理道路运输证和从业资格证。这一制度在规范市场秩序、保障运输安全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逐渐暴露出一些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问题。尤其是对于总质量4.5吨及以下的轻小型普通货运车辆,其运输活动多为个体经营、短途配送、城乡物流等,经营规模小、流动性强,办理相关证照的程序相对繁琐,增加了经营者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

根据新修改的规定,使用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物运输活动的,不再需要办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这一调整意味着,大量从事城乡配送、快递收派、农产品运输等轻型货运业务的经营者和驾驶员,将不再受制于复杂的行政许可要求,可以更加灵活地开展经营活动,有效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政策调整后,相关管理方式也将随之转变。一方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信息化监管等方式,督促经营者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查处超限超载、非法改装、危险品违规运输等违法行为,保障道路运输安全。另一方面,对于总质量4.5吨以上普通货运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等,仍继续实施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管理,严格执行相关许可条件和程序要求。

取消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是交通运输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也是回应行业关切、解决群众办事难点堵点的重要措施。这一改革有利于降低道路货运经营者的制度性交易成本,促进物流降本增效,推动道路货运行业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交通运输部将指导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做好政策衔接和落实工作,加强宣传解读,确保改革措施落地见效。将进一步完善道路货运法规制度体系,创新监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为道路货运行业营造更加公平、有序、便利的市场环境,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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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9-13 09:58:56